国家网信办、国家新闻出版署、国家电影局、教育部、工信部、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《办法》 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新闻出版署、国家电影局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《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 教育部 国家 公安部 工信部 出版署 2026-01-23 18:19 3